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1日消息,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王明聪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、贪污罪、受贿罪一案,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明聪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王明聪在担任云南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、代理总经理、总经理、董事长等职务期间,滥用职权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;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吞公共财物,数额巨大;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、贪污罪、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据云南省纪委监委2月16日消息: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王明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“双开”通报显示:经查,王明聪毫无规矩意识、全无组织观念,擅权专断,恣意妄为;私欲膨胀、底线失守,以权谋私、亲清不分;与他人串供、转移隐匿财物,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;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,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、公车私用,长期收受礼品礼金;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,对个人实际拥有的房产隐瞒不报;生活腐化堕落,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;违规安排、授意下属借支备用金、套取国有资金进行违规开支,造成国有资金重大损失;违规安排他人借支公司备用金后供其个人使用;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在项目承揽、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。
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是经云南省政府批准,于2019年1月9日正式注册成立的省属国有企业,注册资本金60亿元。公司的经营范围为:滇中引水工程的建设、运营和管理。
王明聪简历
王明聪,男,汉族,1973年12月生,云南楚雄人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1995年7月参加工作,200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95年7月至2007年7月,历任云南省建筑机械化施工公司工程处施工员、副主任、金属结构厂厂长、华邦公司经理、省建筑机械化施工公司副经理;
2007年7月至2010年5月,历任云南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、代理总经理、总经理;
2010年5月至2013年3月,历任云南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、云南建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、云南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;
2013年3月至2015年11月,历任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、云南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、云南建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;
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,任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,云南省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筹备组书记、董事长,云南省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;
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,任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,云南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;
2018年10月,任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(按省管企业副职领导管理);
2022年4月1日,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王明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潇湘晨报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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